七部门联合发布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54条首次以规章保障平台劳动者
人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文旅部、国家卫健委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医保局、国家网信办七部门共同起草,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8日。办法分七章54条:总则、基本劳动权益、劳动规则、企业用工形式、纠纷解决、法律责任、附则。
- 适用对象:依托互联网平台、按平台劳动规则和指令提供劳动并获取报酬的劳动者;平台企业 + 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均为责任主体。
- 核心权益: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(扣除自备生产资料合理成本后)、结算周期最长1个月且提现不得收手续费、连续工作4小时须保障休息、法定节假日支付更高报酬、每年至少2次安全培训。
- 社保要求(第22条):平台企业应当按规定参加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;劳动者参加职工养老、医保的,企业承担相应社保责任。
- 算法入规:确立"算法取中"原则,停派单、封禁账号、大额赔偿等重大决定不得由算法自动作出,须人工审核;申诉须48小时内人工答复。